根据教育部《关于提交2016-2017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报告的通知》(教外司办学[2017]447号),现将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2020-2021年度自评报告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5月10日-5月16日,内容详见附件。如有异议,请实名书面提出。
联 系 人:张瀚文 联系电话:85099324 E-mail:zhanghw100@nenu.edu.cn
附件:1. 2. 3. 4.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21年5月10日